4月24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经贵州省委批准,对黔西南州委原常委、秘书长张玉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张玉龙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仅对抗组织审查,还违反规定隐瞒重大事项。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束下,他仍违规赠送礼品给公职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甚至违规安排下属单位使用公款宴请。组织观念淡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廉洁自律方面,他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侵占单位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进行权色交易。此外,张玉龙还违背工作原则,违规干预执法活动。
张玉龙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为严重的是,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对张玉龙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黔西南州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同时,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