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名女子因酷爱火锅,于2023年10月在其自家楼顶种植了从已故父亲处获得的疑似罂粟种子,计划用于火锅配料。然而,2024年2月,当地警方在无人机航拍巡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警方随即展开搜查,共查获该女子楼顶种植的罂粟原植物约900余株,并依法予以扣押及取样检测。经鉴定,这些植物中含有可待因、吗啡等成分。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1日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台江法院审理认定,张某某种植罂粟900余株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三千元罚金。
根据相关法条,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如种植数量达3000株以上,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收获前主动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可免予处罚。
法院借此案例警示公众,无论动机如何,非法种植罂粟均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民众应提高对罂粟的认知与警惕,一旦发现身边存在种植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每个人都应自觉远离毒品,珍视生命,切勿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