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吴女士爆料称,自己2018年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保险”,过去五年都是正常续保缴费。今年1月,她确诊患胃恶性肿瘤后,在住院治疗报险的过程中,保险业务员却告知她,公司将不予续保,这让吴女士难以接受。记者在吴女士的保险合同上看到,61岁-99岁期间投保,需在上一个保险期届满前提出重新投保,而且,“不保证续保”。这也就是说,是否续保,主动权在保险公司手上。记者采访其他保险公司业务员,他们称遇到类似情况仍可续保。律师表示,涉及到人身保险此类和民生相关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还是应该秉承最大诚信原则,为客户着想,拿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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