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社局处以两笔罚款,总额为9.5万元。此消息在网上公布后引起热议,部分网友认为罚款金额偏低,可能无法有效遏制欠薪现象。
据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回应,此次处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在事件引发关注后,中铁五局迅速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已结清所欠工人工资,同时向工人致歉。
据了解,中铁五局的违法行为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多部法律条款。灞桥区人社局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对其处以8万和1.5万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若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不仅可能面临行政罚款,还可能触犯刑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乃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