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男子与初中女生网恋
诱导视频裸聊并偷录
还发布到视频平台?
视频平台居然还拒绝删除?
今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的安全、健康成长被进一步纳入法治视野。其中第三章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并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
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民事案件
判决平台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4岁男子与初中生网恋
还诱骗裸聊
2022年夏天,24岁的无业游民李某在网上结识了还在读初中的小梅(本文人物均为化名)。两人网恋后,在李某诱骗下,小梅多次与对方进行视频裸聊,过程中李某通过录屏、截屏获取了小梅裸照、视频。
2022年底
两人发生矛盾
小梅提出分手
李某将裸照视频
发布到短视频平台
并发布威胁、恐吓文字
要挟小梅与他继续保持恋爱关系
被公开的照片和视频
在短短数日
就收到了点赞30+、评论60+
小梅因此受到很大刺激
长时间惧怕与外界接触
平台传播情况
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平台不肯删视频?
小梅家长得知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随即被抓获案发。后经人民法院审理,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