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南昌一位彩民花10万元购买5万单注号码相同的“快乐8”彩票,结果全中,单注奖金4475元,合计奖金高达2.2亿多元。此事引发网络热议,中奖者有无利益关联等话题在社交平台上持续发酵。
我国《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但又同时规定,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旦出现上述引发热议的中奖事件,福彩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实现公众监督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为此,第一财经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彩票行业沙龙创始人苏国京。此次彩民中奖的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下称“快乐8”)在十多年前引入中国时首先在北京等地试点,苏国京曾经是当时北京试点的负责人之一。
第一财经:2.2亿中奖这事引发了民间较大的舆情,江西省民政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开始调查。有网友建议有关政府部门采用“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原则进行调查,这个建议是否可行?
苏国京:我认为这种建议不太可行。因为目前这缺少法律依据,彩票行业目前只有《彩票管理条例》,条例里并未对类似情况有明确的规定。首先调查彩民中奖需要一个标准,这次启动针对2.2亿元的调查,那1亿元,几千万元,几百万元中奖的情况是否也要调查?
如果购彩者有任何疑义,甚至认为彩票机构有违法行为可以向彩票机构投诉,也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甚至提请诉讼。
第一财经:这次事件引发民众对福利彩票公信力的关注,《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还明确,“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没有中奖者的任何信息,公众如何有效监督?公布中奖者的身份信息是否能够有助于公共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