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10月26日,徐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6亿余元。
此外,曹广晶在担任湖北省副省长期间,主导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利1042万余元。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曹广晶的刑事责任。
曹广晶(中)受审图源:徐州中院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曹广晶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曹广晶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此前,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的罪名中,都有“泄露内幕信息”这一条。
其中,陈树隆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