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陕西一高校的学生发布视频称,学校宿舍的空调不仅需要交电费,还要交大额租赁费,不交空调租赁费就不给毕业证。这一言论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四年下来几乎可以买一台新空调了,还有人表示刚被催缴费用,甚至有学生反映需要补交上一年的费用,但之前并没有收到通知。
有网友在评论区发布了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月份的通知,其中详细列出了每台空调的收费标准:1学年465元、2学年883元、3学年1297元、4学年1674元。缴费方式由宿舍成员协商确定。
虽然高校不是义务教育,学生使用空调并支付租赁费是合理的,但学校应公开透明地收费,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即使空调租赁费已经调整为每年90元/人,按照一个八人间宿舍住7个人计算,四年的总费用也高达2520元。这比学生自己集资购买空调更不划算,更何况四年后这些空调还能继续使用。这种情况下,学校存在乱收费的嫌疑。用不给毕业证来威胁不缴费的学生是不合理的,即使收费合理,也不能因此扣发毕业证。
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并在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只要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学校就没有理由扣发毕业证。如果今天能以未交空调租赁费为由不给毕业证,明天是否也能用其他“收费项目”来要挟学生?这样的做法不仅显得学校收费不合理,还越界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