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在河边放生大米
12月10日,网友发布视频显示,浙江温州两位老人在河边“放生”大米,车上还堆着几袋大米。瑞安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倒大米是浪费粮食,但大米不是污染物,他们会将此情况反馈。
近年来,“离奇放生”的事件时有发生,包括放生矿泉水、蟑螂、牛奶、米面油和鱼豆腐等。如果放生动物,尚可理解为出于慈悲之心,但放生食物则令人费解。这种行为不仅与放生初衷无关,更是对食物的浪费。
放生本意是为了给被捕获的动物一条生路,体现对生命的关爱。然而,大米作为人工种植的产品,其生产过程艰辛,珍惜粮食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要求。反食品浪费法明确指出,防止食品浪费关乎国家粮食安全、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废弃或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质量下降的行为均属食品浪费范畴。将米面油之类的食物放生,既不合道德也不合法。
这些经过加工的农作物产品倒进水里不会发芽或生根,只会白白腐烂。若因存放过久而不能食用,应采取合理方式处理。将保质期内的新鲜食物以放生之名倒掉不仅是浪费,更是一种罪过,根本算不上善举。
真正有意义的做法是将米面油等食物捐赠给需要帮助的机构和个人,这样既能行善积德,也能为自己积累福报。胡乱放生不仅得不到认同,还可能因造成破坏性后果而涉嫌违法,受到处罚。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年来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一例涉及放生外来物种。徐某未经报告,在江苏省常州市长荡湖投放了25000斤鲇鱼,导致大量死亡。最终法院判决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和服务功能损失,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科普。
随意放生存在风险,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生态环境。否则,等待的可能是法律的制裁而非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