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直播营销管理规范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已发布,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是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的一部分,旨在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直播营销“1+N”合规指导体系。其中,“1”代表总牵引,《规范》即是这一角色;“N”则指若干个地方特色产业指导手册,为江苏省直播经营企业提供精准化合规指导。
《规范》共7章,定义了网络直播营销各类主体,规定了网络直播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人、货、场管理等内容。其特色亮点包括:涉及要素全面,围绕直播间“人、货、场”三个维度进行编制,构建了全面具体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指导框架。例如,在“场”的方面,明确了直播间入驻管理、信息管理、检查监控、售后服务等要求。此外,规范还关注行业新趋势,紧贴数字人直播合规要求,提出了肖像、著作等权益保障,并要求标识区分自然人与数字人主播,加强安全、技术、算法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最后,规范可操作性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提供了明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