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并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此外,公告还对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明确这些假期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近年来,群众要求延长婚假的呼声不断增多。适当延长婚假是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年轻人的结婚和生育意愿。此举对于促进适龄婚育、激发生育潜能、提振生育水平以及推动山东省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该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