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一则公告,旨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市场准入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从今年11月1日起,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进行生产、销售或进口。
公告强调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多个具体标准,以确保产品的电气安全、充电器安全及锂离子蓄电池安全。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标准,部分标准的修订版及第1号修改单计划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届时,不符合最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将被禁止生产、销售或进口,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
新国标的修订旨在多方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和实用性。具体改进措施有:增强防火阻燃性能,限制易燃材料使用;通过技术手段防止非法改装,如要求关键部件具备互认协同功能;优化行驶速度控制,确保最高设计车速不超25公里/小时,并新增北斗定位和实时通信功能以增强骑行安全;以及放宽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制至63公斤,同时取消脚踏装置的强制安装要求,以适应用户需求。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这些新标准将成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所有新申请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最新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经认证合格并加贴认证标志后,方可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一系列举措无疑将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