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造谣自己强奸未成年被行拘
近期,云南普洱的网警在日常监控中留意到一段在网络平台上流传的视频。视频中声称“扎某某涉及强奸未成年人案件,已有二十多名学生成为其受害者,而此人目前仍在逃,呼吁公众遇见立即报警”。这一消息迅速吸引了大量网民关注,并引发了不良社会反响。然而,经过普洱网警的仔细核查,当地并未发生此类案件。
深入调查后,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实浮出水面:发布该信息的人与视频中被指控的扎某某竟然是同一个人。扎某某本人承认,他为了在网络上吸引关注、增加粉丝数量,使用了自己的照片作为视频背景,并配以捏造的文字内容,编造了自己侵犯多名未成年学生的谣言。扎某某错误地认为,只要谣言的主角是自己,就不会触犯法律。但最终,他的行为还是导致了自己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制造关于自己的谣言,如果这类行为干扰了社会秩序或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依然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散播虚假信息以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包括拘留、罚款乃至有期徒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