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180万美元现金入境被查获
罗湖海关近期通报了一起走私案件,一名出境旅客试图走私5万美元被查获。该旅客在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表现得神情紧张,行为异常,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并实施了拦截检查。经仔细搜查,海关发现这些现金分别藏匿于旅客的鞋内、腹部裤带及随身挎包中,共计5万美元。面对证据,当事人坦白了其意图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个人携带外币出境有明确的限额:5000美元及以下无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5000至10000美元需向银行申请《携带证》;超过10000美元则需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许可。入境方面,携带不超过5000美元的外币可直接通关,超额则需进行书面申报。对于大额消费,建议使用信用卡等电子支付方式,确需携带大量现金应提前办理相应手续。
对于前往美国的旅客,美国海关也有相应的现金申报要求。个人或同行家庭携带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及等值金融票据,必须主动申报并提供资金合法来源证明。未如实申报可能导致现金没收及法律责任。同时,提醒旅客注意,携带现金过多不仅可能遭遇繁琐的法律程序,还可能影响个人在海关的信誉记录。
以往案例显示,因不了解或忽视规定,个别旅客遭遇了财物被扣留的情况,尽管多数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追回,但过程复杂且造成心理负担。因此,无论是回国还是出国,华人旅客都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