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批准,对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陈敏,以及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孙洪山在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发生的“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启动了立案审查程序。
这起事故被定性为一起发生在民众身边的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发生归咎于长期累积的问题。江西省及相关地方的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执行中央安全生产决策上存在不足,对于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未能深刻吸取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均负有一定责任。
具体而言,任珠峰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和分管人防、消防工作的省委常委、副省长,未能充分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规定,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推动不够,对人防部门整治违法地下室不力、消防部门安全整治表面化等问题疏于监督,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陈敏作为分管住建的时任副省长,同样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住建领域的安全隐患重视不足,住建部门长期以来未能发现涉事建筑违规及监管缺失问题也体现了他的监管缺失,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孙洪山作为分管教育的副省长,对教育行业的安全风险预判不足,对教育部门监管疏漏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任珠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陈敏和孙洪山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