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云南昭通市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的顶板事故,导致1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143.15万元。事后,该煤矿高层决定隐瞒真相,伪造事故现场并上报。此行为涉及煤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白某阳,矿长李某辉以及安全副矿长刘某,三人目前面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建议。除他们之外,还有17名员工因事故被建议接受行政处罚,另有9人或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
调查揭示,该煤矿长期存在违规操作,包括私自布置14个隐蔽采掘工作面进行生产,并通过多种手段掩盖其违法行为,如设立假密闭、绘制虚假图纸、员工不携带定位卡及不安装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
事故当天,黄某乾带领的班组在进行掘进作业时,突发顶板垮塌,造成黄某全不幸身亡,黄某乾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煤矿内部虽迅速展开救援,但管理层却选择篡改事故情况,企图将其伪装成另一地点发生的事故,并上报给相关部门,从而引发了后续的追责行动。
分析指出,事故直接源于工作面顶板不稳定及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缺失。而深层次原因则暴露了煤矿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上级监管疏漏等问题,包括忽视过往事故教训、内部管理机制失效、顶板管理及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风险预防机制形同虚设、员工培训不足等。同时,上级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的安全监管缺位,以及盐津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包保盯守及执行上级部署方面的不力,亦被列为间接原因。整个事件凸显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严格执法及提升监管效能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