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回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
9月6日,国新办组织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会上回应了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提问。他指出,该次会议在依法治国理论上实现了多项重大创新,并推出了一系列深入改革措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拓宽了范围与深度。
王振江详细阐述了几个关键点: - 会议明确强调“法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并提出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和现代化,突显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作用。 - 将“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纳入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确保全面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战略紧密相连、协同推进。 -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列为深化改革六大基本原则之一,强调改革与法治并行不悖,重大改革举措需有法律依据,强化了法治引领改革的方向。 - 《决定》全文贯穿法治精神,将法治融入各领域改革机制中,具体实施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推动国家工作法治化”决策。 - 设立专章详细规划“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五个维度提出重大改革措施,旨在消除阻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性障碍。
对于司法部而言,执行全会确立的法治改革任务是一项重要使命。王振江承诺,司法行政工作将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在中国式现代化框架下进行规划与推进,并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尤为重要的是,作为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所在地,司法部将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及涉外法治各领域的改革,促进法治改革的系统整合与高效协同。司法部回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