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儿因职场维权事件走红。入职两天因拒绝周末加班被辞退,他耗时1年多与公司连打5场官司全赢,公司从一开始的嚣张到主动求和解。
在这一事件背景下,关于加班的界定和证明成为关注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国员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制度。超过这一时长,特别是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即视为加班。对于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需经人社部门批准后实施特殊工时制度,但仍需确保员工休息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强调,企业必须遵守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并对安排加班的员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变更工作时间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加班的判定依据包括:加班行为系公司要求、内容体现公司意志、发生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即便公司未正式审批加班,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仍视为公司安排加班。相反,员工自发加班未经公司同意则不计加班费。
对于员工而言,保留加班证据至关重要,例如含有加班条款的合同、公司盖章的考勤记录、加班通知记录、差旅票据、反映加班费的工资条、工作汇报邮件或信息以及证明加班成果的文件等,这些都能在必要时支持加班主张。
企业安排加班需遵循法律法规,未经员工同意或超时安排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拒绝非法加班要求,公司不得因此惩罚或解雇员工。同时,企业应重视并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合理规划工作安排,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