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银行前职员蒙某在任职期间,擅自挪用客户的过渡资金用于赌博、购买彩票及个人娱乐消费,导致资金无法回笼。为掩盖这一行为,从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他编造了包括协助客户资金过桥、享受银行员工内部优惠、偿还银行贷款、协助完成银行业绩指标及个人资金周转紧张等多种借口,继续向受害者借款。这些借来的钱被他用在个人挥霍及偿还原有的债务上。随着借贷渠道逐渐枯竭,蒙某无法维持资金链,最终造成42名客户损失超过370万元。
对此案,贵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认定蒙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他故意隐瞒事实并虚构各种情况,非法占有总金额高达3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8月16日,平塘县法院根据蒙某的犯罪性质及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要求他必须退还所有受害者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