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在重庆潼南区,一名交巡警在巡逻过程中,注意到一辆停靠路边的小汽车用纸张遮蔽了车牌。面对警方询问,驾驶员张某否认自己实施了这一行为,反而质问道:“你有证据吗?我同样可以找证据。”说着,他开始用手机拍摄现场,并请求围观群众为他作证。然而,监控录像清晰显示,确实是张某下车后亲手在前车牌上粘贴了纸条。
尽管证据确凿,张某仍旧拒绝合作,不提供任何个人证件,甚至声称:“我没有驾驶证、行驶证或身份证,我像是凭空出现的人,一无所有。”经过警方的耐心教育与警告,张某最终坦白,他是为了图一时之便,随意停车并用纸张遮挡号牌以规避监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张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