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的重要议题。该决定强调了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国企管理机制,促进相关部门间的战略协同,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调整为核心目标。这包括了壮大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强化其核心功能与竞争力。为实现这一目标,改革明确了不同国企的功能定位,加强了主责主业管理,并指出了国有资本应聚焦的关键领域:国家安全、国民经济支柱行业、关键环节,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服务、应急、公益项目,同时加大对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
此外,改革还着重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在原始创新方面的制度,深化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公司的改革进程。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有效履行国家战略使命,将实施评价制度,并优化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引入国有经济增加值作为评估指标。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和公用事业等行业也将迎来变革,即自然垄断环节将实行独立运营,竞争性环节则推向市场化,伴随而来的是更加健全的监管机制,以保障这些改革措施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