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在7月10日通过了一项重要法规修订——《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标志着在多条香港法律中沿用了多年的“女皇陛下”、“总督”及“立法局”等带有殖民色彩的词汇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些改动旨在确保香港法律体系与《基本法》保持一致,体现其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
此次条例草案的推动始于5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提议对各类条例进行杂项修订,以适应当前的法律环境。其中,第14部尤为重要,它提议了一系列适应性修改,如用“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替代“女皇陛下及其继承人”,“行政长官”代替“总督”,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取代“总督会同行政局”等。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解释,这些修改建议大多具有术语和技术性质,旨在消除法律语言中的不准确之处,使之既符合基本法精神,也贴合香港的现实情况,反映出各政策局的政策意图。他强调,这些适应化修改不仅提高了法律文本的清晰度,还便于公众理解和查阅,进一步巩固了香港法治社会的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陈曼琪对此表示赞同。她早前已呼吁加快本地法律的“去殖民化”进程,认为残留的殖民时期法律条文不利于香港的爱国主义教育。陈曼琪视这次修订为去除殖民遗迹、促进法例现代化的重要一步,认为这将有助于准确反映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
总之,这一系列法律修订不仅是文字上的更新,更是香港法律体系向新时代迈进的标志性动作,体现了香港作为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法律身份和政治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