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副部彭国甫被双开:违规举债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前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彭国甫背离了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过度渲染个人“政绩”,企图以此积累政治资本。其政绩观念扭曲,不仅违规举债、实施虚假化债手段,还大范围参与统计与数据造假。他与政治骗子交往,面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谋取私利的专项整治时,仅做表面整改,严重扰乱了地方政治生态。同时,他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形式主义和享乐主义行为。在组织原则上,彭国甫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取财物,道德行为失范,涉及权色、钱色交易。他对家庭成员疏于管教,纵容“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项目承接、企业运营提供便利,并非法收受大量财物。
鉴于彭国甫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决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彭国甫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作为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的资格;没收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将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