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相关问题时,提到了一系列加强监管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立法加强对违规信息披露的惩罚力度,例如,修订后的《证券法》将对违规信披公司的罚款上限从60万元大幅上调至1000万元,对责任个人的罚款也从3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对于欺诈发行行为,罚款上限更是由原来募集资金的5%剧增到1倍。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将违规披露信息的最高刑期从3年加重到10年,并规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若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可能面临最高10年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在构建多维度的责任追究机制中,行政处罚仅仅是其中一环。证监会强调,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据统计,年内已有超过40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被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追责。而在民事追责领域,证监会正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受害投资者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赔偿,利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多种手段,强化对投资者的赔偿与救济。目前,针对上市企业(含部分已退市公司)的重大违法行为,证监会正在协助投资者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另有22起支持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