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长沉迷当榜一大哥
7月5日,四川省纪委监委通过“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公开了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前霈的受贿案细节。李前霈于1995年12月从军队转业至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初入职时满怀热情,凭借努力逐步晋升至领导岗位。遗憾的是,职位提升并未同步促进思想进步,反而令他在享乐中迷失,自感晋升无望后,受朋友影响,开始大肆敛财。他不仅与所谓的“盟友”共同收受贿赂,还通过开设黑金卡进行隐蔽的权钱交易,最终陷入腐败泥潭。
2012至2023年间,李前霈利用担任大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及县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郭某等人提供便利,非法获利总计44.3万元。
在悔过书中,李前霈承认自己偏离了父辈的期望,忽视学习,导致党性修养退化,理想信念动摇。他回忆起首次受贿的经历,表示起初的微小贪念逐渐演变成习惯,最终丧失了党性原则。他还坦白自己沉迷于网络直播打赏,追求虚荣,以及在工作中混淆公私,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面对仕途挫折,他未能正确调整心态,反而在错误的价值观引导下,将多项公共工程变为个人及朋友敛财的工具。
李前霈深刻反思,指出“贪”字毁掉了他的前程、家庭和人生,使他背弃了清廉为官的原则,失去了一切。他对党组织多年来的培养感到愧疚,也对自己的家庭,尤其是辜负了父亲的教诲,深感痛心。
李前霈,1975年6月出生,曾任大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兼交警大队大队长等职。2023年9月,他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同年1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被移送司法机关。2024年4月,法院以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