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网络上关于“患者在医院输液时被收取座椅费”的讨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于6月26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官方说明,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澄清。
说明中提到,事件起因于6月25日的一则媒体报道,该报道引起了网友对于医院收取输液座椅费合理性的疑问。对此,医院迅速响应,展开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医院现行的收费政策是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B类价格标准执行的。网友所展示的收费凭据中,所提及的“静脉输液(座椅一组)”费用,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两天的静脉输液服务费共计10元(项目编码120400006a,每日5元);二是两天的座椅使用费5元(项目编码110900005b),其中输液床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而仅为座位的使用则减半,即每次2.5元)。医院强调,这两项收费均严格遵循了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收费行为。
通过这份说明,医院旨在向公众传达其收费的透明度及合规性,同时也对患者的疑问给予了及时的反馈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