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有时会约定“净身出户”,即离婚时一方自愿放弃共有财产,以此作为对爱情和财产的双重保障。这类协议多出现在婚前,要求书面形式明确细节,并设定违约责任。尽管法律原则上认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针对“净身出户”协议的具体效力,我国法律尚未给出直接规定,导致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争议。
评估这类协议的有效性,关键在于确认双方是否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否基于真实意愿、没有欺诈或胁迫行为,以及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且不违背社会道德。协议即便格式正确,若签订过程中存在不正当压力或欺骗,受影响一方仍可申请撤销,但经济状况不佳不能作为撤销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处理此类协议提供了参考框架,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归属,强调书面形式及双方合意的法律约束力。尽管未直接提及“净身出户”,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确保双方真实意愿表达的协议,理论上可能被法院认可。
鉴于此协议的法律地位尚不明晰,建议夫妻在考虑签订时保持审慎,必要时求助法律专家,确保协议既合法又公平,以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法学界也应对这一议题深化探讨,为未来的法律实践提供清晰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