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最高司法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该意见即日起生效。根据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对分裂国家及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设定了不同年限的追诉期,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从十五年至不限追诉期不等。特别是,即便超过常规追诉期限,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极为严重且必须追究责任的案例,经特定程序批准后,仍可依法追诉。
此次发布的意见中还明确指出,若“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为呈现持续状态,则追诉时效将从犯罪行为终止时起算。这意味着,只要此类分裂活动不停,法律的制裁之剑就会持续高悬。此外,一旦涉及分裂国家或煽动分裂国家的案件被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即使嫌疑人逃避侦查与审判,也将面临不受时间限制的终身追责,无论他们逃往何处,法律的追究都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