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有消息透露,关于在上海车展期间站上特斯拉车顶维权的河南张女士与特斯拉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已经初步有了审判结果。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21)沪0118民初17510号,判决内容包括张女士需在个人微博上向特斯拉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并恢复其名誉,同时需赔偿特斯拉经济损失共计17.2275万元。
针对这一判决结果,张女士向采访的记者表示不同意,并表明将提出上诉,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判决书中强调,在评估张女士是否存在诽谤行为时,关键在于她所声称的特斯拉“刹车失灵”指控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张女士并未申请对车辆进行刹车系统故障的司法鉴定。基于法律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支持其主张的张女士,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