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检察机关已对胡金木、雒泽民、李超三人依法提起公诉。
其中,胡金木案由广东检察机关负责办理。胡金木,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正厅级),被控在2010年至2019年间,利用其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多个职位上的权力,为他人谋取信息化项目承揽、涉税事务处理、职位调动等方面的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雒泽民案则由甘肃检察机关办理。雒泽民原为甘肃省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被指控在担任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兰州市安宁区区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等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的承接、实施与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在担任兰州市安宁区区长期间,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及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因此面临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双重指控。
此外,湖南检察机关对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超(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提起了公诉。据指控,李超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大量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以上案件均经过相应地方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确保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现依法向各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