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及健康权的纠纷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案件的原告为刘强(化名),被告则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据刘强透露,这次庭审与前一年发生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紧密相关。
在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核心人物“张三”(真实姓名为张某中)策划并指使数名团伙成员,与两位医生串通,对刘强实施了两次蓄意伤害。他们选择在医院这一公共场所,对刘强的耳膜进行捅刺,导致其受伤程度被评估为轻伤二级。这一系列行为的背后动机,是意图通过制造伤情来诬陷他人,达到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