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80岁高龄的上海老妪,心痛与愤怒交织之下选择了自杀,原因竟是她毕生积攒的38万元积蓄疑似被小女儿擅自占用。小女儿声称这笔钱是母亲自愿赠予的,但老母亲自认不识字,那份所谓的“赠与协议”对她而言如同天书,根本无法理解其内容,更不用说协议上的手印是在何种情况下被按下的。
这起事件近期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得到了审理。老人在晚年因病无法独居,被小女儿安排住进了养老院。入住前,她出于信任将所有积蓄交由小女儿保管。然而,当她需要使用这笔钱来支付养老院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小女儿不仅拒绝归还,还拿出了一份赠与协议作为理由。老人坚称自己从未真正理解协议内容,双方关系因此急剧恶化。
大女儿试图介入帮助解决争端,同样未果,加剧了老人的绝望情绪,甚至采取了极端的自杀行为,所幸被及时救回。尽管如此,小女儿依旧坚持赠与的说法,迫使老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庭上,小女儿及其律师强调协议的有效性,认为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审查责任。而老人的法律援助律师则指出,协议由小女儿单方面撰写,极度偏向其自身利益,且老人生前的文化水平无法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协议的真实性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