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警局于15日发布了第3号令,公布了《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正式生效。这是继2023年中国海警局连续颁布两项刑事程序规章之后,针对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的又一重要法规,旨在规范海警执法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该《程序规定》内容详尽,包含16章共281条,全面覆盖了海上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和步骤,成为指导海警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准则。它不仅确立了海警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海上行政案件的管辖规则,还解决了管辖权争议的处理方式,并细化了回避制度的适用细节与程序。
规定中详细界定了海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范畴、操作方式及可采取的措施,强化了调查取证的规范性,对询问、现场勘查、检查、鉴定、辨认等多种调查手段以及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还优化了听证程序、简易程序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规定,设定了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和案件处理时限,明晰了海上治安调解的条件与原则,并对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置、罚款及行政拘留的执行作出了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程序规定》还针对涉外行政案件处理设立了基本原则,界定了相关强制措施的应用条件及操作程序,强调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记录完整性与执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海警执法的规范化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