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开了《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发生在2023年10月18日11时50分左右,地点位于红河州弥勒市的佛城商都一期,导致4人丧生、16人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84万元。调查结果显示,这起悲剧是一起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其主要原因包括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实施有效保养、使用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检验机构未按规定执行检验。
报告中建议,应对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位维保经理赵永青、弥勒吉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艳梅、以及浙江城际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项目部的负责人程耀星等8名责任人,采取司法移送措施。另外,还有12人面临行政处罚、公司内部惩处、吊销执业资格或罚款等不同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