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在5月3日发布了一篇文章,深入分析了泸州市古蔺县委原书记李万忠的案件。李万忠生于1966年,曾担任泸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重要职务,并于2014年开始担任古蔺县委书记,直至2021年转任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后于2022年1月接受调查。
报道揭示,商人冯某长期对李万忠实施“围猎”策略。例如,当李万忠的女儿从国外留学归来并在北京就业时,冯某赠送了一辆价值近50万元的汽车,并在次年资助1000万元助其购置房产。冯某与李万忠的密切关系始于2001年,基于早年间的合作与私人友情,这种关系逐渐演变成为权钱交易的基础。
李万忠回忆,冯某在他父亲去世时伸出援手,处理后事,这一行为加深了二人的情谊,也为后续的利益往来埋下伏笔。从2007年起,随着李万忠职务晋升,他开始收受冯某的财物,包括祝贺礼金及节假日红包,同时利用职权为冯某在工程项目上提供便利,收受感谢费。
李万忠反思,一旦领导干部私欲膨胀,手中的权力就会成为错误的源头。他在主政古蔺县期间,尤其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上,积极为冯某铺路,确保其公司能够中标,进而获得巨额工程合同。作为回报,冯某对李万忠及其家庭给予了大量物质支持。
另一名商人章某则通过迎合李万忠的钓鱼爱好,逐步建立亲密关系,并最终通过李万忠的影响力获得了项目合同,事后赠送高档汽车以表谢意。
据统计,2008年至2020年间,李万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超过1300万元。2022年6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9月1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万忠有期徒刑11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李万忠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承认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