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该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陈丽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存在政治攀附行为,且参与迷信活动。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规违纪以谋取职务利益。陈丽萍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财物。
陈丽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据此,依据相关党纪法规,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丽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此外,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