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针对生育三胞胎及以上家庭的生活补助政策已做出调整,旨在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优化审核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自5月1日起,修订后的《关于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开始实施。根据规定,若三胞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可申请生活补助,现补助标准设定为每月1970元,该数额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计算。
上海自1992年起便对生活困难的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提供补助支持。2020年,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相关政策通知。至2023年,市民政局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随后与市财政局再度携手,对申请条件、审核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其一,扩大了申请资格范围。原政策要求子女年龄须不满十六周岁或虽满十六周岁但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修订后,这一条件放宽至子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且以个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除外),或虽满十八周岁但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
其二,简化并加快了审核流程。具体措施包括:①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后及时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发放《上海市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受理通知书》;②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其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欲了解政策详情,敬请参阅相关图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