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案。
起诉书指出,自1993年至2022年间,范一飞历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要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通过其他公职人员,为关联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据此对其提起受贿罪指控。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范一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范一飞作最后陈述时表达了认罪悔罪态度。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吸引了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