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的闸弄口新村、东村、新苑、铁路宿舍片区正在进行“小区微更新调查”,居民们密切关注着“原拆原建”模式。这一模式引发热议的同时,部分业主已撤回挂牌房源,二手房价格随之悄然上涨。
浙江省在今年大力推广“原拆原建”作为老旧小区改造模式。4月11日,浙江省住建厅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份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文件。
“自主更新”模式赋予了居民改造决策权,改不改、怎么改,均由居民决定。同时,改造资金由业主自行承担,政府则推出配套激励政策。这种“原拆原建”模式能否在“自主更新”背景下得到广泛接受?其优势与挑战何在?
“自主更新”模式区别于传统的动迁安置与老城改造,以业主自愿自发为特点。依据《意见》,住宅小区可通过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自愿提出更新申请。
自主更新与政府或开发商主导的改造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前者由业主主导,后者分别基于棚户区改造与城市规划,资金来源分别为业主自筹、动迁房企投入及政府补贴与业主自筹相结合。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自主更新打破了单一主体格局,居民自我驱动改造为主,政府政策激励与国企服务辅助,开辟了“第三条道路”。
在自主更新模式下,是否改造以及改造方案均由业主集体决策。《意见》要求更新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后,按照《民法典》规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方案应涵盖组织方案、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内容,且须符合政府关于自主更新试点的相关政策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