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处理了一起抢劫罪案件。案中,年逾七旬的姚某在姑苏区某公交车站候车时,遭一名自称其“老朋友”的女子搭讪,被邀至邻近公园畅谈。殊不知,这场交谈实则是该女子为从老人处劫财所设的圈套。
当日上午,女子李某骑行电动车至姚某面前,以“老朋友,好久不见”为开场白,令姚某误以为对方为其多年前故交,遂欣然赴约至公园共忆旧事。然而,进入公园后,李某却沉默不语,姚某顿感异样,欲起身离去。此时,李某突然抱住姚某。姚某在挣扎间下意识触摸裤袋,方惊觉内装的2000余元现金已失窃。
眼见李某欲乘电动车逃离,姚某立即追赶。李某非但未停车,反而加速行驶,致使姚某被拖拽倒地,继而拖行长达70余米。公园附近闻声而来的保安见状报警并疾步追赶。最终,李某被警方成功擒获。
经查,受害人为年迈的姚某在拖行过程中多处受伤,经鉴定达到人体轻微伤程度。据悉,姚某当日刚取出2000余元现金,揣于裤袋内拟购买家电,却不料成为李某的目标。进一步调查显示,李某曾多次运用类似手法针对男性老年群体实施犯罪。
据检察官介绍,李某在公交车站偶遇姚某,注意到其裤袋饱满,推测内藏现金,随即实施盗窃。在行窃过程中被姚某察觉,为逃脱抓捕,李某当场施暴,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转化型抢劫罪。
此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