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侮辱案。被告人季某某因在网络上发布谩骂他人的短视频,以博取流量与关注度,被判犯侮辱罪,处以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同时,法院禁止季某某在缓刑期间从事任何与网络直播相关的经营活动。
2023年6月25日,南通警方接到举报称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秦某某工作室”存在大量恶意辱骂他人的短视频。警方立即联合网信办展开行动,于7月1日在季某家中将其抓获。
调查发现,自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季某某以方言肆意谩骂的方式,在网络平台上侮辱了7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目标,共发布侮辱视频45部。这些视频累计播放62万余次,转发1500余条,评论1900余条,引发了不明真相网民的围观与起哄。这种行为导致被害人社会评价下降,严重侵犯其人格尊严和名誉,并引发治安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江苏警方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履行职能,严惩此类犯罪。警方提醒广大网友,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社交网络平台发言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言语谨慎、理性表达。尤其是自媒体账号,务必避免煽动网络暴力,破坏网络生态环境。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