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廉洁四川发布《忏悔实录|王强:没有完成我的初心,没有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终生遗憾!》,详情如下:
王强,男,1962年2月生,曾任广元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22年5月退休。
2023年3月,王强接受广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9月,王强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2月,王强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王强是一名煤矿工人子弟,青年时受父亲影响,参军入伍,在部队时光荣入党,并立志做一名像父亲一样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参加工作后,王强踏实肯干,逐步得到组织认可,顺利走上领导岗位,但随着职务的升迁,王强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特别是成为单位“一把手”后,心态彻底扭曲,把公权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王强在担任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3年多时间里,利用手中权力,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593万余元,将擅权妄为,以权谋私,靠企吃企演绎得淋漓尽致,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