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追诉!
万众瞩目的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又有新进展。根据河北省检察院4月8日发布的案情通报,经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这意味着,这三个残忍杀害同班同学王某某的13岁未成年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核准追诉,及时回应了公众的关切。
事发之后,人们在深表震惊与愤慨之余,一直在急切地等待着法律对张某某等三人的严惩。虽然当地警方及时侦破了此案,并对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地检察机关也及时介入,并依法启动相关刑事诉讼程序,但是,不少人还是心存疑虑,担心三个“小恶魔”会因为年龄“优势”而逃脱应有的法律制裁。毕竟,在过往案件中,曾有不少“小恶魔”占过这样的“便宜”。
如今,最高检做出了核准追诉的决定。从此以后,当地司法部门可以放开手脚,专心依法办案,心存疑虑者可以放下相关疑虑,静等司法结果了。无论如何,张某某等三人已不会再像此前的某些“小恶魔”那样,侥幸逃脱刑事处罚了。
核准追诉,让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成为一起指引性案件。
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未满14周岁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为应对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问题,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明确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张某某等三人长期霸凌并最终合谋杀害同班同学王某某,后果之严重,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骇人听闻,令人发指。对这样的未成年作案者,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否则,不仅无法抚人心、平民愤,更会损害既定法律条款的权威性,动摇人们对司法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