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泼水节办公室关于傣历1386新年节
暨2024年泼水节注意事项的
通 告
景洪城区各单位、广大市民及中外游客:
傣历1386新年节暨2024年泼水节举行在即,为确保各项节庆活动顺利进行,让全市各族人民和中外来宾度过一个欢乐、吉祥、文明、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个节日活动必须听从州、市泼水节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指挥,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各项活动。
二、为营造节日气氛,城区主要街道单位节日期间倡议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彩旗、彩灯等。所挂宣传标语不得跨越街道,应在本单位大门口或建筑物上悬挂。
三、提倡珍惜水源、节约用水、文明泼水。应按照民族的传统习俗,用树叶或用手轻轻泼洒,以示节日的祝福。禁止用脏水、污水和夹带有石头、玻璃、泥沙、致痒物的水泼人;禁止向执勤民警、工作人员、摄影人员、采访记者、老弱病残、孕妇、婴幼儿泼水;严禁以泼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严禁堵截过往车辆围攻泼水;严禁使用高压水枪喷射泼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使用流动泼水车辆向人群泼水。
四、在进行放高升、焰火、赛龙舟等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除有关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区。赛龙舟时,观礼台前面的水域为临时禁航区,擅自驶入赛区水域干扰活动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为确保飞机航行安全,请地处飞机航线沿线各乡镇,在节日期间组织燃放高升、高空礼花等活动,必须提前15日向机场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六、孔明灯(许愿灯)为高危空飘物,任何未经许可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严禁制售和燃放。
凡违反上述之规定,劝阻不听、制止无效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景洪市泼水节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来源:“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