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从襄阳谷城县法院获悉,该县石花法庭近日首次适用新规成功调解返还彩礼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不仅解了当事人的“法结”,又解了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你好,我跟我媳妇才结婚一年多,她就要离婚,我想问下如果我同意离婚,彩礼钱怎么办?”日前,小帅(化名)来到石花法庭咨询关于彩礼退还事宜,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小帅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几天后,石花法庭受理了小帅诉小美(化名)的离婚纠纷。
据了解,原告小帅与被告小美于2022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23年6月30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结婚前,小帅付给小美彩礼16万元,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不合,经常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仅生活半个月,小美就将小帅微信拉黑,夫妻感情破裂。
石花法庭特邀调解员杨汉东受理该案件后,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发现原被告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就返还彩礼存在较大争议。小帅认为双方生活不到一年,且未生育子女,小美应当返还彩礼,而小美认为彩礼仅是为了缔结婚姻,且都用在了日常生活中,不愿意返还彩礼。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释法明理,为当事人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实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两个方面抚慰当事人情绪,最终促使双方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小美同意返还彩礼10万元,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