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景虹委员:建议尽快为校园餐立法,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景虹建议:尽快出台《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办法》,以保障青少年学生的早餐和午餐质量。
尽快为校园餐立法,对学生营养午餐标准、学校午餐供应与管理进行规范与约束,厘清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职责。
李景虹
纵观全球,很多国家都设有《营养法》。日本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筹备制定营养法;1969年5月美国总统签署了《儿童餐卫生法令》,法律规定了违法行为及制裁,为开展学生营养餐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便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泰国等,也都设立了相关的营养法规。
目前,中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仅被视为民事责任,仅承担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等处罚。国家正在逐步加强刑事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但仍然无法震慑违法分子违法乱纪行为。因此,急需健全中小学营养餐的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孩子的健康保驾护航。为此,建议如下:
一、尽快出台《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办法》,以保障青少年学生的早餐和午餐质量。尽快为校园餐立法,对学生营养午餐标准、学校午餐供应与管理进行规范与约束,厘清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职责。
明确规定责任主体与负面清单制度。不仅要明确国家宏观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等职责,还要确立学生餐营养指南和行业标准。此外,对于生产供应企业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发布清单、学生就餐食堂负面清单等也要做出明确规定。政府执法监管和社会依法监督双管齐下,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共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