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挂靠,不仅不用上班,免费缴纳社保,每个月还能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十余名残疾人轻信了这样的谎言,在给对方缴纳了人均1000元的好处费后,不仅社保没办成,就连钱也要不回来了。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将黑手伸向残疾人的被告人邰某,因犯诈骗罪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赵某有视力二级残疾,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邰某。邰某得知赵某是残疾人且处于社保断缴状态,于是谎称自己有人脉关系,可以帮忙办理挂靠某公司的社保。邰某承诺,办理成功后公司会免费为其缴纳社保,不仅不用去上班,而且每个月都会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只需缴纳1000元的好处费即可。
赵某听到公司的优厚待遇,又想到自己断缴的社保,十分心动,下定决心办理,还介绍了身边十余位残疾人朋友。后赵某向邰某转账一万余元,并将十几人的残疾人证、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提供给了邰某。邰某向赵某承诺,月底社保系统更新后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缴纳记录。
实际上邰某并没有办理挂靠社保的能力,收到钱后全部用于还债和消费。到了月底,赵某给社保局打电话查询,发现自己和朋友根本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于是多次电话催促邰某加快办理。邰某被催烦了说了实话,他说自己根本办理不了,且拒不还钱。此后赵某再也联系不上邰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此案经由检察院起诉,近日邰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朝阳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若未达到相应比例,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作为特殊弱势群体,本应是社会关心、关爱的对象,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将罪恶之手伸向残疾人,不择手段利用上述规定编织谎言、设下圈套对残疾人群体实施诈骗行为。
这起案件也为残疾人敲响了防骗的警钟。检察官提醒残疾人群体,要提高防骗、识骗能力,仔细甄别招聘信息,不要轻信他人承诺,特别是在招聘中要求提前缴纳好处费、押金的。应到正规渠道寻找就业机会,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外,用人单位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做好兜底保障,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让更多的残疾人劳动者技有所施、才有所用、劳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