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20年8月,S先生被诊断为抑郁症,并向所在某科技公司请了长达17个月的病假,其间,S先生以420分的高分考取了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并在该校持续就读,被蒙在鼓里的公司连续为S先生发放了高额的工资、补贴、奖金等款项近40万元。2022年3月,该公司发现隐情后开除S先生。双方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调解,最终,确认S先生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和诚实信用原则,须向某科技公司返还超额薪酬近20万元。
员工“抑郁”请病假,单位体恤发高薪40万元
S先生是一名具有电气技术专业背景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采购工程师。工作10年后,某科技公司与S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是S先生在某科技公司工作的第16个年头。
2020年8月,S先生被诊断为:抑郁状态、焦虑状态、失眠。自此,S先生连续向某科技公司提交诊断证明,请休病假,休病假时间一直延续到了2022年1月,休假时间长达17个月。之后,S先生才回某科技公司继续上班。
某科技公司之所以批准S先生长期休病假,是因为某科技公司认为根据S先生的工龄和司龄,S先生最多可享受18个月的医疗期,故对S先生休病假一直秉承比较宽容、体恤的态度,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也没有对S先生予以明显区别对待。在S先生休病假期间,某科技公司向S先生发放的基本工资、过节费、津贴、年底双薪合计金额就有近40万元;其中,仅基本工资一项,月均发放金额就达2万余元。
考研隐情浮水面,笔试420分考取心理学硕士
2022年3月,某科技公司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S先生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发现此事后,某科技公司的工会主席和人事经理专门找S先生进行谈话,告知S先生其休病假期间隐瞒公司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要求S先生对此进行解释、说明。S先生则表示,对此不发表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