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据中国足协官方网站消息,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将《辽宁省足球运动协会关于对教练员吴高俊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在全国执行的通知。
通知称:2024年2月7日,辽宁省足球运动协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相关规定,对“基石渝皓杯”全国青少年冬训邀请赛的比赛中,沈阳奥飒启星足球俱乐部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辽足协字〔2024〕7号),并将该处罚决定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备案。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三条及第八条之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经审议决定如下:将《辽宁省足球运动协会关于对教练员吴高俊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的执行范围扩展至全国,即在中国足球协会及各地方足球协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足球比赛中,禁止吴高俊进入比赛替补席12个月。
此外,中国足协还发布了关于将《沈阳市足球协会关于对沈阳奥飒启星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在全国执行的通知。
通知称:2024年2月7日,沈阳市足球协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相关规定,对“基石渝皓杯”全国青少年冬训邀请赛的比赛中,沈阳奥飒启星足球俱乐部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沈足协纪字〔2024〕1号),并将该处罚决定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