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再回应盗摄#2月16日,薛之谦转发@央视新闻 关于“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的发文,再次回应盗摄争议。他表示:“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据悉,此前歌手薛之谦在社交平台发长文,分享了自己看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但因为配了几张在电影院拍摄《飞驰人生2》的画面,被网友质疑盗摄。随后他发打油诗回应:“祝你慧眼 识图看片 本尊在谢 你在赛脸 习惯示众 罪带笑点 此心光明 亦复何言”。
相关报道:
2月16日,
“薛之谦盗摄”的话题
冲上热搜第一。
这源于前一日,
歌手薛之谦发布的一则
点评《飞驰人生2》的微博。
长文中,不少配图
是其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画面。
由此,在网上引发了
一场关于“盗摄”的热议。
薛之谦发布的微博